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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游护清水,下游给补偿。记者日前从浙江省嘉兴市生态办获悉,2022年度市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最新核算结果显示,全市共计产生3050万元生态补偿金。嘉兴市通过推进交界河道协同治理,带动了水质整体改善。2022年,全市国控、省控、市控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均为100%,交接断面功能区达标率100%,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在100%。

      保护生态不吃亏,水质优劣有奖惩。为进一步推进嘉兴水环境保护提升,2019年,嘉兴首次建立市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规定嘉兴市内流域上游地区应在发展的过程中充分考虑上下游共同利益,坚持节约用水、保护优先的原则,同时享有水质改善、水量保障带来利益的权利;下游地区应充分尊重上游地区为保护水环境而付出的努力,对上游地区予以合理的资金补偿,同时享有水质恶化、上游过度用水的受偿权利。

      “简单来说,就是‘谁获益,谁出钱补偿对方’‘谁污染,谁花钱赔偿对方’。”嘉兴市生态办水一处副处长汤宇烽告诉记者,机制建立当年,平湖市与南湖区就签订了全市首份横向生态补偿协议,意味着我市开始积极实践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共同推进市级交界河道的协同治理。

      2020年,嘉兴将该制度推广至全市,各县(市、区)间共签订了10份生态补偿协议,涉及9条河道、10个断面。流域上下游逐步建立起“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的流域保护和治理长效机制,流域上下游的环境治理由“你污染,我受害”开始转变为“你保护,我补偿”。

      以前,因跨县市,交接水域的管理权责不太明晰。市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出台、协议的签订,不仅厘清了河流上下游之间的权责,更激励了全市治理和保护的热情。

      以其中一份海盐与平湖签订的协议为例。2022年,自海盐县流向平湖市的盐平塘交接断面水质显著改善,海盐可获得来自平湖的300万元生态补偿金。

      “海盐可以拿到来自平湖的300万元生态补偿金,得益于2022年的水环境大大好转。”海盐县生态办副主任陈秀表示,2021年,盐平塘有5个月的总磷指标高出上一年10%以上,5个月低于上一年10%以上,综合下来,海盐与平湖互不补偿。2022年,海盐全力落实行动,对盐平塘进行全流域采样分析,紧盯影响总磷指标的农业面源、生活面源和工业排放等领域,通过建立生态沟渠、建设高标准农田、截污纳管、雨污分流等举措进行全面治理,促进了水质不断提升。

      “这笔生态补偿金到位后,我们将专项用于盐平塘流域水环境治理、水质监控,周边地区排污企业提标整治、农业面源整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维等项目。”陈秀说。

      对市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设立和实施,嘉兴各县(市、区)都叫好。2022年度,10份协议涉及的9条跨行政区域河道、10个交接断面水质均有提升,Ⅲ类水断面从2018年的6个提升至10个。各县(市、区)的跨行政区域河道中,上游来水不达标的现象得到了大幅改善。

      “实施好市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就是让跨区域治水变‘各自为政’为‘同舟共济’,推动市内流域加快形成共建共保、合作共赢的长效机制。”汤宇烽表示,接下来,嘉兴将坚持全流域协同治理,突出流域保护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优化补偿模式,将横向补偿与纵向补偿有效结合,持续深化全市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